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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學習資源總覽

新生入學第一哩學習第二哩學習第三哩學習最後一哩貫穿每一哩的支持系統

新生入學第一哩

UCAN職業興趣探索  (執行單位: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與職涯發展組)

由各系職涯導師入班,利用教育部UCAN平台之職業興趣探索測驗施測與解測,協助大一學生透過興趣、特質與偏好、適合從事哪一類型的職業等分析,協助找到自己最適合的職涯類型,儘早預備大學四年專業養成計畫。

學習地圖 (執行單位:教學發展中心) 

針對各系所之課程必選修、教育目標、生涯職涯等,進行有系統的統整,並與系所職涯百工圖鏈結,呈現完整學習路徑,學生可依個人需求,獲得完整的學習及職涯支持資訊。

系所就業資訊 (執行單位: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與職涯發展組)

整合「職涯百工圖」、「未來就業職種與平均薪資」等就業相關資訊,提供學生規劃未來就業方向。

境外學生學伴制度 (執行單位:國際事務處)

給予境外學生(學位學生、交換學生)友善的校園環境,建立學伴制度以提供必要之輔導,協助其適應在臺生活、融入在地文化及提供學業輔導。

僑生學習學伴制度 (執行單位: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為協助本校僑生(含港澳生)語言及學業適應,建立學習學伴制度以提供必要之生活及中文學習或課業支持。

各類專題講座 (執行單位:教學發展中心)

為推動教與學專業新知,提升教學與學習品質,鼓勵各系所舉辦符合系所需求之專業講座課程,聘請專業領域上具有豐富實務經驗或貢獻之講者,講座資訊揭示於本校愛活動演講公告平台。

大學生心理健康量表 (執行單位:學務處心理輔導組)

為協助學生了解生活的適應狀況,每年9至10月提供大專校院學生心理健康量表施測,並提供後續協助或輔導。

學生社團活動 (執行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本校學生社團依成立宗旨分為「自治性組織」、「學術性」、「學藝性」、「服務性」、「體能性」、「康樂性」與「綜合性」7種類型為達社團經營傳承完備,每學年辦理「社團幹部訓練」、「社團博覽會」及「社團觀摩」,輔導社團組織發展,提升社團品質及落實薪傳工作

學習第二哩

企業參訪 (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與職涯發展組 https://orad.ntue.edu.tw)

補助系所規劃辦理企業參訪見習活動,藉由實際參觀職場環境與各部門人員交流,增進對營運概況、產業實務的認識。

職涯輔導講座 (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與職涯發展組 https://orad.ntue.edu.tw)

補助系所規劃辦理各類職涯輔導講座,邀請各領域專家、人資主管分享徵才任用經驗,了解產業發展趨勢、人才需求、職場經驗等,及早做好就業準備。

多元英語通識課程 (執行單位:通識教育中心)

為提升學生全球競爭合作能力,通識教育中心於外國語言與文化領域下,除了多國語言外,亦開設多元的英文課程來提供學生自身不同專業領域背景下所需的英文,進行跨文化溝通能力的增進。目前中心有英語簡報與發表、英美語言與文化、跨文化溝通、英文繪本創作等豐富課程供學生適性自由選修。

外語檢定獎勵 (執行單位:教學發展中心)

補助學生通過外語能力檢定,含英文、日文、韓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印尼文、越南文、泰文等;獎勵其報名費之二分之一,每項獎勵費用不超過1,000元,每位學生每種語文每年以獎勵一次為限。

社團領導 (執行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http://dsa.ntue.edu.tw/activity)

鼓勵學生積極參與社團活動,透過社團學習,提升其溝通表達、團隊合作、創新創造,以及問題解決等能力,深化核心競爭價值。

學分學程 (執行單位: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

       設有28個「學分學程」供本系及他系學生修習,修畢者得向設置單位申請核發證明書,並可申請於學位證書加註專長。

學分學程 (執行單位:教務處課務組)

       「學分學程」分為領域專長學分學程(A)─提供非該專長領域學系學生跨領域學習,以培養第二專長;及跨領域學分學程(B)─由不同學科領域之課程構成學習內容,提供學生整合不同學科知識與方法以探討問題的學習機會,修畢者得向設置單位申請核發證明書。

學分學程

類別-序號-流水號

課程名稱

設置單位

A-01-01

社會創新

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

A-01-02

永續區域規劃與觀光休閒產業

A-01-03

都市更新

A-01-04

地方創生

A-02-01

特殊教育輔導

特殊教育學系

A-03-01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幼兒與家庭教育學系

A-03-02

教保專業

A-03-03

幼兒園雙語課程

A-04-01

領導發展

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

A-05-01

華語文教學

語文與創作學系

A-05-02

文學經典與創作實踐

A-06-01

新媒體跨域

藝術與造形設計學系

A-06-02

當代藝術創作與實踐

A-06-03

藝術史論與美術館

A-06-04

產品設計

A-06-05

手創概念

A-07-01

體適能指導員

體育學系

A-07-02

運動防護員

A-08-01

半導體基礎

自然科學教育學系

A-09-01

法律專業

文教法律研究所

A-10-01

雙語教學專長學分學程

師資培育處

A-11-01

大數據分析與應用

校務研究及創新永續發展中心

A-12-01

人工智慧探索應用

資訊科學系

A-12-02

人工智慧工業應用

A-12-03

人工智慧自然語言技術

A-12-04

人工智慧視覺技術

A-13-01

文化研究

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

A-13-02

文創行銷

A-13-03

文創設計

B-01-01

實驗教育

教育學系

B-01-02

兒童正念教育

B-01-03

學習扶助

B-01-04

正向教育

B-01-05

正向發展與社會情緒學習

B-02-01

兒童整合療育

特殊教育學系

B-03-01

專業內容策展

人文藝術學院

B-03-02

創客特色人才

B-04-01

表演藝術

音樂學系

B-05-01

智慧科學創新

自然科學教育學系

B-06-01

智慧互動設計

數位科技設計學系

B-07-01

多媒體創作與動畫

課程與教學傳播科技研究所

B-08-01

台灣文化應用與創新

臺灣文化研究所

B-09-01

人工智慧

人工智慧產學發展中心

 

   

 

 


專長模組 (執行單位:教務處課務組)

專長模組(C)是為師資培育學程學生開設之教學科目增能,或各學系學生延伸本科系專長之增能學程,修畢者得向設置單位申請核發證明書。

專長模組

設置單位

專長模組

1.特殊教育學系

C-01-01 特殊需求學生的學習與教學
2. 自然科學教育學系 C-02-01 國小教師加註自然領域
C-02-02 自然學科(物理)
C-02-03 自然學科(生物)
C-02-04 自然學科(化學)
C-02-05 自然學科(地球科學)
C-02-06 自然學科(自然科學)
3. 數學暨資訊教育學系 C-03-01 數學與教學增能
C-03-02 資訊教育創新

微型學分學程 (執行單位:教務處課務組)

微型學分學程為6到10學分之課程模組的設計,激發學生對於不同領域基礎知能的學習興趣,又分為學科教學微型學分學程(D)及普通微型學分學程(E)。修畢者得檢具歷年成績單,向設置單位申請核發微型學分學程證明書。

微型學分學程

設置單位

課程名稱

教育學系

D-01-01 學習扶助
D-01-02 實驗教育
D-01-03 跨領域統整課程與教學

兒童英語教育學系 D-02-01 生活課程雙語教學
D-03-01 運算思維教育
數學暨資訊教育學系 D-03-01 運算思維教育
D-03-02 數學素養導向教學與評量
D-03-03 教育大數據
D-03-04 科技領域教學素養
通識教育中心 D-04-01 師資生跨領域教學增能課程
D-04-02 英語溝通
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 E-01-01 社會創新
E-01-02 永續區域規劃與觀光休閒產業
E-01-03 都市更新
E-01-04 地方創生
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 E-02-01 教育行政
E-02-02 領導發展
語文與創作學系 E-03-01 華語文教學
藝術與造形設計學系 E-04-01 藝術終身學習
E-04-02 策展與藝術史論
E-04-03 經典創作
E-04-04 產品設計
E-04-05 消費設計
E-04-06 工藝創作
文教法律研究所 E-05-01 法律專業
課程與教學傳播科技研究所 E-06-01 多媒體創作與動畫
臺灣文化研究所 E-07-01 台灣文化應用與創新
通識教育中心 E-81-01 跨域法學
E-81-02 教育議題
E-81-03 思考與學習
E-81-04 原住民語言與文化
E-81-05 性別議題
E-81-06 幸福力
E-82-01 台灣文化
E-82-02 文學
E-82-03 哲學
E-83-01 藝文賞析
E-84-01 數位科技創作與應用
E-85-01 永續發展
E-86-01 創新創業
E-87-01 日本語文與文化
E-87-02 韓國語文與文化
E-87-03 東南亞區域人才培育(印尼)
E-87-04 東南亞區域人才培育(泰國)
E-87-05 東南亞區域人才培育(越南)

學習第三哩

專業證照與公職講座 (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與職涯發展組)

與系所規劃各類證照、公職考試增能活動,邀請校友或專家進行經驗分享講座,以增進學生未來就業選擇。

國科會大專生研究案 (執行單位:研究發展處綜合企劃組)

112至114年度共有67件國科會大專生研究案獲得補助,分布於自然、理工、科教、教育及人文各領域。凡通過申請者,國科會補助每位學生每月新臺幣六千元研究助學金,共補助8個月。

教學實習、專業實習 (執行單位:師資培育處、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與職涯發展組、各系所)

為使學生畢業後可與職場工作接軌,持續推動(非師資生)專業實習課程、(師資生)教學實習課程等雙實習。

智慧創客競賽暨數位學習履歷 (執行單位:教學發展中心)

鼓勵學生面對未來所需的連結力,倡導將大學期間所學知識,經過對知識的解碼、交融、重組與創新,產出創新的學習作品,多元地在「立體實物」、「平面圖表」、「動態展演」及「價值對話」等四類作品類型中展現,整合學習歷程。

自主學習懶人包 https://ctldntue.ntue.edu.tw/p/412-1046-4565.php?Lang=zh-tw 

 

 

學習最後一哩

職業適性診斷 (執行單位: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與職涯發展組)

運用「職業適性診斷測驗」工具施測,幫助大三學生進一步瞭解自身「職業適性」、「職場需求與潛能」、「職場性格與感受」等向度。

論文比對系統資源 (執行單位:研究發展處)

研究生申請學位口試前應完成論文原創性比對,本校採購Turnitin系統每學年提供250次數學術論文比對服務。帳號申請系統 (https://papercheck.ntue.edu.tw/)

求職準備系列活動 (執行單位: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與職涯發展組)

畢業前辦理求職準備系列活動,包含履歷自傳撰寫技巧、面試指導、職場彩妝、勞動權益等主題,指導學生全方位求職技巧,幫助一般生順利轉銜至職場。

教檢、教甄增能活動 (執行單位:師資培育處)

每年固定為本校師資生及大五教育實習學生辦理豐富、多元的教育實習活動,包括:大五集體返校專題講座、教師資格考試應試增能計畫、教師資格模擬考試、教師甄試模擬上台試教與面試等活動,藉以提升師資生的競爭力。

創新創業支持 (執行單位: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與職涯發展組)

為鼓勵學生發揮創造力解決問題,培養創意、創新與創業知能,每年辦理創新創業講座及工作坊,並舉辦創業競賽,培育潛力團隊與後續輔導,在實體空間上設置有“No.90創夢空間”作為活動基地,支持學生創業圓夢。

教學專業能力檢核 (執行單位:師資培育處)

基於專業標準本位師資培育政策與理念,積極推動師資生教學基本能力檢核機制,強化各師資培育類科的教師之教學專業。師資生在畢業前至少要通過三種教學基本能力,其中教學演示能力實作評量為校級共同項目、第二項由各學系指定,第三項為師資生自選,確保未來成為能教、會教、願教的優秀師資。

  1. 各師資類科必選項目

教學演示能力實作評量(三週教學實習)

  1. 師培學系指定項目

師培學系指定項目

        國民小學教育學程        

        教育學系        

        特教知能基本能力檢定

普通數學檢定

板書基本能力分級鑑定        

        三擇一        

        心理與諮商學系        

        特教知能基本能力檢定

板書基本能力分級鑑定

資訊科基本能力分級鑑定        

        三擇一        

        語文與創作學系        

        國語文能力分級鑑定-語文綜合發展能力項目

國語文能力分級鑑定-語文基本能力項目

國語文能力分級鑑定-語文識別能力項目

板書基本能力分級鑑定        

        四擇一        

        兒童英語教育學系        

        英文板書基本能力鑑定        

        

藝術與造形設計學系

視覺藝術教學能力分級鑑定

視覺藝術基本能力分級檢定

二擇一

音樂學系

鍵盤能力分級鑑定

數學暨資訊教育學系

普通數學檢定

數學科教學基本能力分級鑑定

自然科學教育學系

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科知能評量─自然領域

體育學系

體育術科基本能力分級鑑定

幼兒園教育學程

幼兒與家庭教育學系

說故事基本能力檢定

二擇一

圖畫故事書賞析基本能力檢定

特殊教育教育學程

特殊教育學系

特教知能基本能力檢定

  1. 師資生自選項目
師資生自選項目

開設單位

檢定項目

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

社會科戶外教學設計基本能力檢定

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健康技能教學基本能力鑑定

師資培育處

普通數學檢定

資訊科學系

資訊科基本能力分級鑑定

徵才說明會 (執行單位: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與職涯發展組)

參考各系所未來就業職種,邀請相關企業到校辦理徵才說明會,拓展學生多元就業管道,以順利投入職場。

貫穿每一哩的支持系統

學生學習社群 (執行單位:教學發展中心)

提供社群經費補助,鼓勵學生能依各種學習主題或興趣,共同籌組學習社群,如外語、跨領域學習等類型。透過同儕學習與知識分享的能量,不斷精進學習成效。

課業精進夥伴 (執行單位:教學發展中心)

針對學習有需要之學生提供課業協助,由大二以上課業表現優異的同學擔任課業精進夥伴,定時在本校圖書館創意未來學習中心、系所辦公室等指定地點輪值,提供課業諮詢。

海外實地學習課程 (執行單位:國際事務處)

每系(所)、師資培育處、學位學程每學年補助單一課程或跨課程以1案為原則,規劃赴海外實地學習,學生補助額依地區不同至多15,000元至37,500元不等。

心理輔導講座 (執行單位:學務處心理輔導組)

每學期辦理心理輔導相關講座,包括情緒與壓力管理、自我探索、人際關係及生涯規劃等主題。

博士生出席國際會議 (執行單位:國際事務處)

補助本校博士班研究生赴國外出席國際會議並以英語發表論文,每人每年補助1次為原則,依地區不同,補助上限2萬元至35千元不等。

導師晤談時間 (執行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為協助學生了解未來生涯與職涯發展、生活上的適應情形、課業上的學習狀況,各班導師皆有安排導師時間,提供同學各方面的諮詢服務,也藉此增進師生間彼此的互動與情感交流。

教育部學海系列計畫申請 (執行單位:國際事務處)

為鼓勵本校優秀學生出國研修,每年1-3月協助學生申請教育部「學海飛颺計畫」、「學海惜珠計畫」等,補助額度為50,000-300,000元;另有「學海築夢計畫」、「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則由教師提出申請,教師帶領優秀學生赴海外專業實習,補助額度為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和生活費(計畫主持人生活費最多不超過14)

學海飛颺計畫、學海惜珠計畫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 須為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研究所或大學部在學學生(不含境外碩士專班)。
    • 出國研修期間,仍需依規定註冊繳費為本校在學學生。
  2. 在校歷年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各班排名之前百分之三十。
  3. 須具備外國語言能力:
    • 英語組:具備英語能力測驗TOEFL iBT 71分以上、TOEFL CBT 197分以上、TOEFL PBT 527分以上、TOEIC 750分以上、IELTS 5.5分以上或其他同等能力測驗B1以上程度,並檢附有效證書影本。
    • 日語組:具日本語能力試驗(JLPT)N3級以上或其他同等能力測驗B1以上程度,並檢附有效證書影本。
    • 韓語組:具韓國語能力測驗(TOPIK)3級以上或其他同等能力測驗B1以上程度,並檢附有效證書影本。
    • 法語組:具法語鑑定測驗(DALF)B1級以上、法文基礎測試(TCF)TCF3以上或其他同等能力測驗B1以上程度,並檢附有效證書影本。
    • 德語組:具德語初級考試(ZD)合格、德福考試(TestDaf)TDN3、歌德(Goethe-Zertifikat)B1以上或其他同等能力測驗B1以上程度,並檢附有效證書影本。
    • 越語組:國際越南語認證(International Vietnamese Proficiency Test; K Thi Năng Lc Tiếng Vit Quc Tế) B1中級以上或其他同等能力測驗B1以上程度,並檢附有效證書影本。
  4. 凡已通過研發處國際事務組、各院系辦理之交換學生甄選,或自行申請國外大學已取得入學許可者,皆可提出申請。

凡已通過研發處國際事務組、各院系辦理之交換學生甄選,或自行申請國外大學已取得入學許可者,皆可提出申請。

學海築夢計畫、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

(申請條件:)

  1. 計畫主持人:需為本校專任教師,得聘共同主持人1名(本校專任或兼任教師)。
  2. 每一計畫案以規劃於單一國家實習為限,得列5個實習機構,並排定優先順序。
  3. 選送生於國外專業實習機構實際從事實習期間,不得少於30天(不含來回途程交通時日),赴「印尼」實習者,於國外實習機構實習期間,不得少於25天(不含來回途程交通時日)。
  4. 選送生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 需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 實習期間需為本校在學學生(未休學)。
    • 具通過各計畫主持人自行訂定之該實習計畫專業條件及語言能力條件證明者。

職涯導師提供專業諮詢(執行單位: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與職涯發展組)

各系均有專屬「全球職涯發展師」(GCDF)專業證照之專任教師,以開設課程或預約諮詢方式,提供學生職涯發展之諮詢與輔導。

獎助學金 (執行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研究所獎學金

依照各系所獎助學金辦法核給,碩士班每名每學期至多以2萬元為限;博士班每名每學期至多以3萬元為限。

研究所助學金

以本校系所在學全時生為限。領取本校研究所助學金者,均須協助相關教學行政輔導工作。

傑出表現獎學金

參加中央三級以上機關主辦活動榮獲前三名,分為全國性和國際性競賽, 每位學生每學年最高以20,000元為限。

常依福智獎學金

核獎對象:凡本校在學學生攻讀學位者或畢業2年內(以當年10月為基準)之校友,參加考試國家公職人員考試(高、普、初考、基層特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經錄取持有證明者。

核獎資格:依據不同考試等級及種類,核發3千至1萬元不等獎金和獎狀。

葉霞翟校長獎學金

 本校二年級以上學生同時符合以下三項條件者,核發1萬元獎學金:

  1. 學年度學業成績班級排名前三分之一。
  2. 上學年度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者。
  3. 未獲頒其他獎學金者。

王天生老師獎學金

本校大學部學生,當學年度未受領金額高於本獎學金之其他獎學金,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提出申請:

  1. 弱勢優秀學生 前一學年度操行成績80分以上,學業成績班級排名前三分之一,未受學校懲戒之弱勢學生,核發2萬元 。
  2. 服務績優學生 前一學年度操行成績80分以上,未受學校懲戒,有傑出領導或服務表現之學生,核發1萬元 。

周餘龍教授獎助學金/執行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本校日間部學士班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且同時符合該法規定條件,核發18名,每名1萬5千元。

周餘龍教授獎助學金

本校日間部學士班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且同時符合該法規定條件,核發18名,每名1萬5千元。

 圖書館導覽及資源利用講習課程  (執行單位:圖書館 https://lib.ntue.edu.tw/)

為協助入學新生熟悉與有效利用圖書館各項資源與服務,每學期舉辦「圖書館利用講習課程」、「認識圖書館」等活動,本館網頁並設置「新手攻略」專區,提供圖書館使用手冊、線上導覽等資訊,帶領新生快速認識並善用圖書館多元豐富的學術資源與服務,支援其學習與研究需求

「若竹菁英學苑」獎學金 (執行單位:秘書室)

募款成立「若竹菁英學苑」獎學金,針對體育學系、藝術與造形設計學系、數位科技設計學系、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在各類競賽表現拔尖或具優異潛能之學生,進行培育發展,依據學生之潛力及實際表現分級,提供個人專屬獎助學金及培訓補助經費等(卓越級40萬、傑出級30萬、優秀級20萬),幫助優秀學生參加國內外重要競賽,期能對學生培優圓夢。

中華扶輪獎學金 (執行單位:秘書室)

本校積極向扶輪社爭取「中華扶輪獎學金」,獎助對象:研究所在學碩士班每名新台幣十三萬五千元、博士班學生每名新台幣十八萬元。

國際交流及獎學金 (執行單位:國際事務處)

交換學生計畫

為提升學生出國研修機會,拓展學生國際視野,與國外姊妹校締有交換學生協議,定期甄選本校學生,薦送赴國外姊妹校大學交換進修。

雙聯學位計畫

為拓展學生視野,增進國際學術合作,加強與境外大學校院學生之交流學習,協助學生於本校與境外簽訂學術交流協議書之大學校院修業進修,並於符合雙方畢業資格規定後,分別取得兩校學位。

外交部台歐連結獎學金及歐盟Erasmus+獎學金計畫

參與外交部「台歐連結獎學金」計畫,擴大與歐洲學校合作交流,提供歐洲姊妹校優秀學生補助每月2萬至25千元獎學金來校交流或學習華語。另結合歐盟「Erasmus+獎學金」計畫,由姊妹校「奧地利維也納教育大學」提供雙方學校師生部份機票及生活費補助進行學習研修計畫,。

外國籍學生獎學金 

為吸引優秀外國籍學生進入本校就讀學位,支持外國籍學生安心學習,提供外國學生獎學金,大學部每人每月新台幣4,000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月新台幣6,0008,000元。

職涯小幫手(執行單位: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與職涯發展組)

NTUE職涯小幫手」LINE官方帳號

設立LINE官方帳號「NTUE職涯小幫手」(ID:@764vmmle),可連結職涯諮詢預約,並提供職涯資訊,如就業創業知能、輔導講座/工作坊、徵才說明會等活動,每學期搭配集點抽獎以鼓勵參與。

GOLF學用接軌聯盟資源(執行單位: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與職涯發展組)

本校為GOLF學用接軌聯盟會員,該平臺提供線上多元學習課程資源,完訓後有優先取得企業實習機會。本校師生可上網申請帳號並多加善用相關資源。(平臺網址:https://www.golfedu.org/

學士班獎學金 (執行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學士班學期獎學金 獲獎條件:

一、於本校前一學期成績為須達下列標準:

(一)學業成績80分(含)以上。

(二)操行成績85分(含)以上。

(三)體育成績75分(含)以上。

二、本項獎學金頒發至四年級上學期止。符合前述標準者,以智育成績70%、德育成績20%、體育成績10%計算其總分,擇優錄取;四年級及體育抵免者,以智育成績80%、德育成績20%計算其總分。

三、每學期每班錄取前3名;獲獎者除頒給獎金外,另頒發獎狀以資鼓勵。第1名至第3名分別發給新台幣(下同)5,000元、4,000元、3,000元整。

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智育獎學金

獲獎條件:

一、以修業年限內前七學期智育成績平均,擇優錄取。

二、每應屆畢業班錄取前3名;獲獎者除頒給獎金外,另頒發獎狀以資鼓勵。第1名至第3名分別發給新台幣(下同)5,000元、4,000元、3,000元整。